[摘要] 保障性住房政策在执行层面存在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根源在于监督不力,应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政策监督力度的路径选择。
一、保障性住房政策在执行层面存在的不足
1.地方政府执行力度不够
2.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超标
保障性住房政策对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对象、户型、面积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但事实上,一些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却远远超过了国家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不经济”严重弱化了其社会保障作用。
3.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合理
保障性住房的受惠群体本应是城镇中低收入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而在住房分配的实际操作中同样是问题多多。例如武汉市“六连号”事件等。
4.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到位
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方面是房源不足,许多中低收入家庭不能享受保障政策;而另一方面却是大量的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凸显管理缺陷。据调查,2005年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自用率仅为51.34%,出租率高达40%左右。廉租房的退出机制也不完善,有些人收入提高了,却依然长期居住廉租房或领取廉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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