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交50万诚意金却签不了购房合同 法院判开发商归还诚意金

商报  2012-11-30 08:46

[摘要] 按照开发商要求,诚心交了诚意金,房子却迟迟拿不到,为此,买卖双方对簿公堂。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案。最终,法院要求被告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购房诚意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

按照开发商要求,诚心交了诚意金,房子却迟迟拿不到,为此,买卖双方对簿公堂。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案。最终,法院要求被告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购房诚意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

据悉,2009年11月26日,原告韩某民为购买被告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海口市金贸区某项目的一套住房,按照开发商要求支付了50万元诚意金,并于当日签约,约定由被告预留某项目首批推售单位的3号楼19层B1户型01房供原告认购,同时享受相关的优惠权益。该房地产项目于2009年11月30日核发了房产预售许可证,2010年上半年房产预售许可证又被收回,至今没再办理,因此,该项目房屋无法开盘销售,致使双方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无法取得预购的房产所有权。原告韩某民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退还其购房诚意金50万元,并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还要承担因同期房屋涨价而给其造成的损失20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签约约定韩某民对被告某项目首批推售单位的房产拥有优先选房权及相关优惠权利。但该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直至庭审,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无法进行销售,原告亦无法与被告签订购房合同,责任在被告。被告占用原告所交的50万元诚意金期间,造成了原告的利息损失,原告请求被告退还诚意金及利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而原告韩某民不能提供因未与被告达成商品房交易造成其预期损失的相应证据,其主张被告赔偿20万元,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延伸阅读:

海口龙华区经典户型盘点 精挑细选均价8200元/平

海口滨涯村改造开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每户可奖励万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海南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