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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意见稿:贷过不能再贷 可贷额度减少

新民网  2014-07-06 09:06

[摘要] 广州“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二次征求意见稿6月30日发布。据悉,此次征求意见至7月10日结束,和3月底的初稿相比,保留了不予二次贷款的相关条款,将“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的要求”修改为“累计缴存”。

广州“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二次征求意见稿6月30日发布。据悉,此次征求意见至7月10日结束,和3月底的初稿相比,保留了不予二次贷款的相关条款,将“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的要求”修改为“累计缴存”。该征求意见稿规定,2014年总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70亿元,而广州前5个月已经用完100亿元的额度,这就意味着在7个月的时间,仅剩70亿元的额度。

“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二次贷款”的相关条款在这次二次征求意见中予以了保留。“看来贷过不能再贷是肯定的了。”不少“卖一买一”的换房族最关心的便是这一条款,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保留让这部分人群依然感到紧张。除此之外,公积金贷款的总额规定也让不少打算入手买房的市民担心:“按照这个总额度计算,下半年公积金贷款肯定会更难。”

贷过不能再贷

市民最关心的“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二次贷款”的相关条款在这次二次征求意见中予以了保留。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全市累计共有36.6万职工贷款,约占全部缴存总人数的9.2%。这部分贷款职工不但提取了本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同时使用了结余资金843亿元,占总结余资金的82%。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目前累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36.6万职工中,仅不到1万人使用两次或两次以上贷款。因此,该项规定的执行影响范围约为2.7%,影响面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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