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凌晨突袭,今天(5月10日)凌晨,海口市人民政府引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一觉醒来,全海南都被这则信息刷屏。
而随之而来的是一张海口限购区域图片的流出,瞧,就是下面这张。
海居君看到这张图,就觉得可信度不大,毕竟4.14的海南省政策,是在全省范围内限购1套的。作为海口房价上涨的“排头兵”,海口西海岸这个版块怎么可能不被限购。
那么,为什么大家都对这张图信以为真,都在传呢,的原因或许就是大家看的新闻都是海南日报发的内容,如下截图:
但这个新闻信息是不全面的,不准确的。海居君又找了下政策的原文:
政策点,就写着在“ 全市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 1 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二手住房、 新建和二手产权式酒店。”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仅仅是部分区域限购呢?
应该是只看了这个部分的内容,如下图:
但是忽略了这一部分内容,如下图:
所以说,正确的海口限购范围内容应该是:全市范围内限购,部分特定区域升级限购(需要提供在海南连续2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所以说,最开始的那张“海口限购区域”是不准确的!
那么,针对本次限购针对购房者的要点,海居君总结如下: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限购范围。全市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房、新建和二手产权式酒店。
在4.14海南省的政策中,仅针对新建商品住宅,而海口本次则加入了二手房、产权式酒店,明显升级。
二是在海口设定需要提供连续2年缴纳社保证明的特定限购区域。
1、特定限购区域有2个:①滨江西路以西、长彤路以东、南海大道和红城湖以北区域;②在椰海大道以南、绕城高速以北、铁龙路以西、粤海大道以东范围。
2、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并且提供了其 1 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各市县的连续 2 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的,可以在以上两个特定限购区域内申请首次购房。
三是从严界定购房资格。非海南省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限购,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在4.14海南省的政策中,仅是以“户籍居民”为限购单位,而海口则是明确了是以“户籍家庭”为限购单位。
四是进一步限制现房转让。自本细则颁布之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满 5 年后方可转让。
五是进一步实施差别化的贷款政策。居民在海口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 70%。
这一点也是比4.14海南省的政策要更加严厉。
六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人才购房(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能人员)等另行制定政策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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