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琼海市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以最严的规划、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琼海市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防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以最严的规划、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始终保持在最优水平”的相关要求,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严防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扬尘整治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扬尘整治工作,把扬尘整治作为文明施工管理和城市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贯彻我市治污保洁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整治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提高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控水平。
二、认真落实整治措施。坚持预防与整治并重,严格落实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建筑工地现场周边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档,防止余泥、渣土等外泄污染周边环境;二是主体施工阶段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止施工扬尘;三是出入口及主要施工道路实施硬地化,避免扬尘;四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污染市政道路。五是长期裸露的土体需采取防尘网遮蔽和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六是土石方作业采取防控扬尘措施,清扫建筑垃圾洒水湿润,建筑垃圾清运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七是混凝土搅拌站要落实生产线封闭改造,料仓加盖封闭等措施防控扬尘。
三、开展专项整治。我局将不定时检查开展扬尘防治督查工作,对建筑工地、余泥渣土受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一次扬尘专项整治,检查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对于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未落实或未达到扬尘控制指标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实施重点监管,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举办讲座、宣传栏、板报和利用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作业人员防止扬尘污染、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在作业过程中自觉加强扬尘防治,杜绝各类违章作业行为。
请有关单位于11月7日前将扬尘专项整治情况(含电子版、纸质件)报我局。联系人:邱曼清,联系电话:36828871。电子邮箱:670956788@qq.com。
琼海市建设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