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引进中小学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起用3年时间面向引进300名中小学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截至目前,该工程已为我省17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69所中小学校引进了209名校长和教师。今年,我省还将继续引进一批校长和教师,完成既定的引进任务。为加强对海南省引进中小学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的聘期管理,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海南省引进中小学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聘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引进校长和教师的人事管理、条件保障、专业支持、考核与奖励、续聘和解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键词1
引进的校长教师,前5年聘期内不会挤占学校岗位数额
人事管理
根据《办法》,我省引进校长教师由省级搭建招考平台,用人市县和学校负责考核录用和日常管理,办理人事调动和入编手续后,纳入本地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超编市县可报省编办批准后,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予以解决编制。
为做好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明确
●引进校长教师调入我省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省同类人才管理和服务,享受我省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
●市县级专家待遇,由市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参照本地区同类人员管理办法予以确认、保留。
●同时,要按相关政策,做好社保的衔接和落实。
●在个5年聘期内:
为做好引进校长教师岗位的对接聘任,《办法》明确
所在学校可通过申请特设岗位对引进校长教师按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不占用学校核准的岗位数额;聘期结束后续聘的,由学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额内,做好引进校长教师的聘任工作。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解释
这些规定使引进的校长教师至少在个5年聘期内不挤占学校的岗位数额,使本省其他教师有机会正常申报职称。
关键词2
提供安家费和独立周转宿舍,安家费达60万
条件保障
记者注意到,为解决引进校长教师的后顾之忧,《办法》明确将为引进校长教师提供安家费、独立周转宿舍(或给予租房补助),并将按有关政策解决其配偶子女随迁就业就学等问题。
●安家费具体标准:
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校长50万元
初级中学校长40万元
小学校长30万元
小学教师15万元
初中教师20万元
高中教师25万元
引进校长教师为特级教师的
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安家费根据引进校长教师任职任教的学段,以及特级教师的身份,对照相应标准发放,方便引进校长教师购买住房。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在引进校长教师完成调动或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除了安家费外,我省还将为引进校长、教师提供独立的周转宿舍,配备基本生活设备设施。如暂时难以安排周转宿舍的,要协调在外就近租房,引进年由学校适当给予租房补助。引进校长教师要求将配偶调入海南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对子女在我省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相关政策解决学籍和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升学的同等待遇。
关键词3
前5年考核合格以上者可获补贴,每年10万
考核与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对引进校长教师实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与引进校长教师既签订聘用合同,又签订任期目标责任协议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责任,并将其分解到每一学年度,使试用期考核、学年度考核、任期满考核有据可依。
考核由“项目指标评分”和“民主测评”两部分构成
考核总成绩分为4个等次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在个5年聘期内,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学年度考核和合格的引进校长教师发给相应的补贴,补贴的资金由省财政下拨。
补贴的具体标准为:
●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校长考核为的10万元、合格的8万元
●初级中学校长考核为的8万元、合格的6 万元
●小学校长考核为的6万元、合格的4万元
●高中教师考核为的5万元、合格的4万元
●初中教师考核为的4万元、合格的3万元
●小学教师考核为的3万元、合格的2万元
关键词4
续聘或解聘
服务期少于5年解除或终止合同,已领安家费的按规定退还
《办法》规定,引进校长教师个5年聘任期满后,由教育主管部门与引进校长教师双方议定是否续聘。
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聘任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引进校长教师
已发放的安家费(包括因特级教师身份而另外奖励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对于最后1个服务年度不完整的情况,服务不足1学期的按少服务1年计算,服务超过1学期、不足1学年的按少服务半年计算),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追回,缴入同级财政国库。
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校长教师年度考核补贴。
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