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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准备入市 元芳,你怎么看?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3-04 00:00

[摘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6日说,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

 

记者梳理发现,由于现在证监会只是提出了改革初步意向,尚有问题仍不明确。

个人储金,谁有权动用?

首先就是法律程序还未理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1998年执行住房分配改革后的主要形式之一,分为个人和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由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虽然理论上住房公积金属于“互助基金”,但实际上并不像社保基金一样进入大盘子统筹,而是一人一账,归属缴纳者本人所有,只是由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用于专款专用,他人无权动用。

近年来,各地对于公积金增值部分支出的创新也就是支援廉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由于与已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存在差异,尚且引发学界的不同看法。

“证监会提出公积金入市,帮我们理财保值固然是好事,但说白了,公积金是老百姓自己的钱,他们有没有和我们这些所有人商量,经我们同意了吗?”记者采访的上述广州市民表示。

若陷A股泥潭,谁承担?

其次,住房公积金入市的问题,已引发广泛争议:在资本市场充满期待的同时,许多人也担心这笔安身立命的“买房钱”会陷入A股泥潭。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即使对于个人来讲,也很少有人拿准备买房的钱去炒股。住房公积金涉及国计民生,公积金投资必须以保本为先,增值为次。在投资上,应以“稳”字为先,选择价值投资,而不是投机炒作。入市资金的比例应严格限制,循序渐进,防止风险放大。

有专家质疑“入市”能否解决长期以来公积金“负”问题,盈亏如何承担?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认为,入市后缴存人能否享受相应增值?投资有风险,赔了,又由谁承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改革的公平性必须经过广泛论证和公众参与。

存在三大问题

是否合法

首先,住房公积金入市的法律程序还未理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1998年执行住房分配改革后的主要形式之一,分为个人和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由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虽然理论上住房公积金属于“互助基金”,但实际上并不像社保基金一样进入大盘子统筹,而是一人一账,归属缴纳者本人所有,只是由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用于专款专用,他人无权动用。

近年来,各地对于公积金增值部分支出的创新也就是支援廉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由于与已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存在差异,尚且引发学界的不同看法。“证监会提出公积金入市,帮我们理财保值固然是好事,但说白了,公积金是老百姓自己的钱,他们有没有和我们这些所有人商量,经我们同意了吗?”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广州市民表示。

赔了咋办

另外,有专家质疑“入市”能否解决长期以来公积金“负”问题,盈亏如何承担?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认为,入市后缴存人能否享受相应增值?投资有风险,赔了,又由谁承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改革的公平性必须经过广泛论证和公众参与。

王玉宝认为:“住房公积金入市,应该建立类似于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防控制度。”考虑万一赔了的风险,社保基金在投资时,具体管理基金公司、券商和理事会均会备一部分“风险准备金”。投资管理人按管理手续费20%提取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投资亏损,并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如管理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重大亏损,理事会也按净2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亏损。

该归谁管

此外,部门间如何协调配合?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并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管部门,公积金的“真正婆婆”是住建部。而记者从一些地方公积金管理机构了解到,他们尚未接到主管部门的明确通知。一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工作的人士对记者表示,随着各地房价不断上涨,目前各地纷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支出不断增加,公积金池子里“蓄的水”看着很大,其实不多,有多少能再入市?

而在机构设置上,目前在公积金的管理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既没有资本金、也没有金融牌照,在这种情况下,让庞大的住房公积金进入市场,由谁来承担投资决策的重任,由谁来负责选择管理人,由谁来进行监督,都是悬而未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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