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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楼事:京"限高令"解禁 自住房明确共有产权

中国新闻网  2014-01-26 09:23

[摘要] 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70个大中城市2013年12月以及全年的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数据。2013年的房价“成绩单”已经交出,已经开始的2014年房价走向将会怎样?

本周,北京两个高端项目取得预售证,两楼盘价格均超过65000元/平米,这两个楼盘的取证被业内解读为自2013年年底阶段性实行的4万元预售禁令的松动;此外,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市政府工作报告对自住房产权性质的进一步明确。纵观近期楼市动态,有声音称2014或成为楼市“退烧年”,房价失去大涨底气,但多个房企年初仍然扎堆抢地。

1月20日 2014或成为楼市“退烧年”房价失去大涨底气

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70个大中城市2013年12月以及全年的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数据。2013年的房价“成绩单”已经交出,已经开始的2014年房价走向将会怎样?

2013年的房地产市场总体特征就是震荡上行。由于各地并未严格执行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出现明显回暖,尤其是一线城市房价出现了连续多月的较快上涨,虽然各地相继收紧调控政策,但也没能将房价束缚住。2014年将是房地产市场的“退烧年”,房价将会呈现高位震荡,渐趋降温的特点,但是总体仍将以上涨为主。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燕芬认为,2013年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个前低后高,逐步回暖,房价明显上涨的过程,年初对于国五条调控效果的期待基本全部落空。2014年,由于调控的限制以及土地供应量的大幅增加,房价失去了大幅上涨的底气,上涨幅度应该明显趋缓。

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文华认为,2013年房地产市场的特点就是二手房和新房出现“各领风骚数月”的局面。上半年由于“国五条”税收政策的出台,二手房市场在政策生效前出现了“井喷式”爆发,主要城市前八月的二手房成交量超过了2012年全年,价格也出现了明显上涨。而在2013年下半年新房开始“领涨”房地产市场,一线城市连续多月房价同比增长速度超过20%。大量保障房的入市和并不宽松的资金链应该限制了2014年房价出现大幅上涨的可能。

1月21日 北京楼市"限高令"解禁 今年高端市场成交或大涨

北京今年首批新盘供应“开闸”。据北京住建委官网预售商品房住宅项目公示情况显示,1月19日,共有包括泰禾北京院子在内的三个项目取证。其中两个为高端住宅类产品,两楼盘取证价格均超过65000元/平米。

2013年11月初,北京市住建委重申房价严控措施,明确2013年年底前,大幅涨价楼盘不予批准预售;单价高于4万元的楼盘不予批预售许可证,被业内称为“限高令”。而此番这两个项目的取证,被业内解读为自2013年年底阶段性实行的4万元预售禁令的松动。

对此,亚豪机构副总经理高姗分析认为,虽然禁令放开,但是为避免出现阶段性成交均价大幅上涨的问题,之前堆积的已具备入市条件的中高端项目不可能一次性放开,而是会在未来数月当中逐渐放行。

不过,高姗认为,在众多排队的高端住宅项目中能率先取得预售许可证,与其在销售价格上做出的让步不无关系。对于项目价格的管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而排队项目若想尽快取证入市,那么在项目定价方面仍需更加谨慎。

据悉,去年12月份,在房企营销策略的转变下,北京楼市供应结构也出现了较大调整,中高端项目与商住项目成为供应主力,因此今年1月份楼市成交结构也由此向中高端及商住项目偏移。

亚豪机构副总经理任启鑫预计,2014年,北京刚需项目或将趋减,商住项目及中高端项目的供应比例很有可能将持续增大,抢占自住型商品房及保障房无法覆盖的部分刚需以及改善型需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表示,2013年拍出的高价地项目将在2014年陆续入市,预计高端市场将依然保持成交量大涨,售价微涨的趋势。

1月22日 尚无城市表态房价调控目标是否实现 问责恐难兑现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公布,条就是“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按照这个通知,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都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要是完成不了这个目标呢?上述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但对具体的问责制度并无明确表述。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京沪广深同比年度涨幅都超过了20%,的是上海,同比涨幅达到21.9%。这是2006年统计局公布房价指数以来,新建商品房住宅指数首次出现4个一线城市全部同比年度涨幅超过20%的情况。

无论怎么说,超过20%的同比涨幅都难于被定性为“保持交易价格的稳定”、“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记者对35个城市的数据进行了梳理,结果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年度涨幅超过20%的有4个,涨幅在10%~20%的有19个,涨幅在8%~10%的有8个。只有海口、贵阳、昆明(楼盘)、宁波(楼盘)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年度涨幅低于8%。

在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看来,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本身就是把房地产调控问题简单化了,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太多。“很多时候往往是前一年,甚至是前几年的土地供应计划、货币投放计划等等因素造成的。”

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出现没有实现承诺的房价控制目标时,问责很难进行。

“很多官员会说房价上涨幅度大不是自己造成的,会拿出很多理由来证明这一点。这就非常尴尬。”陈国强说,这几年下来,基本看不到因为房价控制目标未完成的问责,原因可能就在这儿。

而在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看来,即使有了统一的统计口径和标准,真正执行问责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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