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各地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海南以56.74%排第四

中国经济周刊  2014-04-15 09:20

[摘要] 近20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中国城市建设、地方政府资金、市民生活质量、城市周边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获得了快速发展和极大改善。这其中的直接贡献便是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新的和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的量化指标的计算方法

“土地财政依赖度”,即“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的数值,其计算方法为:由“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总额(即分子),除以“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即分母)得出。

具体来说就是,首先,省级审计部门圈定“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的本省份各级地方政府的范围并计算其总额。例如浙江是“省、市、县政府”三级政府;四川的范围是“18个市级、111个县级政府”(即四川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中,有18个市级、111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 出让收入偿还债务,其他的则不算在内)。

其次,省级审计部门再统计出本省份“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有极个别省份如四川,其统计口径不含省级政府债务,只统计了市县两级政府)。

最后,将以上两项统计数据进行相除,即“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除以“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从而得出“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这一数值。即我们称之为的“土地财政依赖度”。

根据上述的省级政府审计部门的公开审计报告及其相关数据,《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研究院联合研究并发布“我国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从“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的值,即此类债务总额来看,排名依次为北京、浙江、上海、四川、辽宁、湖北、广东、重庆、山东、天津、福建、江西、湖南、安徽、河北、广西、黑龙江、陕西、吉林、海南、山西、甘肃,江苏未公布数据。

从土地财政依赖度,即“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来看,排名依次为浙江、天津、福建、海南、重庆、北京(估算)、江西、上海、湖北、四川、辽宁、广西、山东、江苏、安徽、黑龙江、湖南、广东、陕西、吉林、甘肃、河北、山西。

23省份的也有1/5债务靠卖地偿还

浙江天津2/3债务要靠土地出让收入偿还

《报告》显示,23个省份中,浙江省以66.27%排名;天津排名第二,64.56%。换句话说,浙江、天津两地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都有2/3的份额要靠卖地来偿还。

浙江省审计厅公布的审计公告中明确指出,地方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2012年底,浙江省、市、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739.44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4133.91亿元的66.27%。

排名靠前的北京在“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的值上排名,但未给出其在相同统计截止日期内占整体债务的相对比值。近些年,北京 的地王不断涌现,根据北京市审计局公布,截至2012年底,其土地偿债规模高达3601.27亿元,位列23个省份之首。而截至2013年6月,北京市县 两级政府债务余额为6496亿元,最近三年年均增长33%。据此测算,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地方债规模应当在6000亿元上下,即北京市土地偿债在整 体债务中的份额应在50%~60%。

占比的三个省份,分别是甘肃(22.4%)、河北(22.13%)、山西(20.67%)。这意味着,即使对土地偿债依赖度较小的省份中,也至少有1/5的债务要靠土地来偿还。

土地偿债规模与整体债务占比不完全对等

广东总量多占比小,海南总量少占比大

从值来看,23个省份中,北京、浙江、上海三地需要依靠土地收入来偿债的债务规模排在前三名,分别是3601.27亿元、2739.44亿 元、2222.65亿元;土地偿债规模的是吉林、山西、甘肃,分别是586.16亿元、268.94亿元、206.54亿元。

《报告》显示,土地偿债规模与土地偿债在整体债务中的占比这两项数据呈现比较紧密的关联性:土地偿债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的省份,土地偿债在 整体债务中的占比也较大。因为容易卖地、卖高价地,才能保证土地偿债规模,也对土地更加依赖。浙江、上海、四川、辽宁、湖北、重庆、山东,他们的土地偿债 规模分列第2~9位,其土地偿债在整体债务中的占比则分别位列第1、8、10、11、9、5、13位。北京的土地偿债规模排名,其占整体债务的比例在 50%~60%,排名也靠前。

但广东例外。广东的土地偿债规模较大,位列第7,但是土地偿债在整个债务占比中排名第17位。据了解,广东经济总量长期位居,民营经济发达,尤其是实体经济发达,有效地缓解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饥渴。

反之,土地偿债规模在1000亿元以下的省份,其土地偿债在整个债务中占比大多排在后面。但也有例外。

海南尽管土地偿债规模小,只有500多亿元,但是土地偿债在整个债务占比中却排名第4。近年来,海南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尤其是在国际旅游岛概念的推动下,海南岛社会经济发展对房地产业倚重程度较高,这种局面也在海南的土地债务表上体现了出来。

广西土地偿债规模只有700多亿元,位居16位,但土地偿债比例高达38.09%,排名第12位。进一步分析发现,一方面,广西整个的地方债务 规模较小,截至2012年底,全自治区(不含乡镇)只有1900多亿元,在所有的省区市中排名靠后,低于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广西地方债结构中,地方债增 长的主力在市本级政府,而广西债务支出中,土地收储支出较大,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储的投入大,对土地收入也会格外依赖,因为土地财政作为 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受益方即是市本级和县本级政府。

这直接表明,越是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必然会加大土地的推地规模,乃至不断推出高价土地。而早在2010年,广西南宁的一个地王楼面价格就突破了1万元/平方米。

报告外6省份对土地依赖度如何?

部分地区违规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

除了这23个省份列出的情况外,河南、贵州、内蒙古、宁夏、青海、云南这6个省份,以及23个省份未统计的部分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是否就不存在土地偿债的问题呢?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走访发现,去年以来,河南、贵州、云南等地,卖地的情况也非常活跃。河南郑州一地就曾出现好几宗地王级地块;而在河南南阳、信阳,以及云南昆明等地,去年以来都出现过征地风波。

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6个省份的审计报告中发现,这些地方与土地相关的地方债已经以改头换面的形式表现出来。如贵州省审计发现,部 分地方违规通过BT(建设—移交)模式,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400.64亿元,如修文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预期土地 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分别与4家公司签订BT模式投资合作12.02亿元框架协议。河南、云南、内蒙古等地,实际也大量存在着用土地收入“变相”偿 还地方债的情形。

81%的市级政府、50%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收入偿债

从范围来看,据国家审计署公布,截至2012年底,11个省级、316个市级、1396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34865.24 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93642.66 亿元的37.23%。

国家审计署的这一调查是基于391个市(地、州、盟、区)、2778个县(市、区、旗)进行的,据此,在被审计调查的市级政府中,承诺以土地收入来偿债的占比高达81%,县级政府也超过50%。

业内人士表示,地方债、土地偿,这是当前土地财政最明显的表现之一,即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一是 还债渠道过于狭窄,对于部分产业经济发展不顺畅、地方财政收入机制不健全的地方;二是目前土地收入较易获得,由于地方政府是地方土地的供给者,因此在 获取土地出让金方面并非难事;三是目前对于地方债的运作仍未成熟,地方政府容易钻制度的漏洞,从而可以实现以土地收入作为偿还担保的目的。

严跃进进一步指出,地方依靠土地来偿债的比例都不低,这必然将使得卖地、乃至地王频出的局面短期内不可遏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表示,一大半市、县级政府的债务要靠土地财政来偿还,充分表明地方政府对 土地财政依赖的普遍性,而这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最典型的就是当前房价泡沫越吹越大,但地方政府并没有刺破泡沫的决心,结果房价越调越高。

事实证明,近年来,绑架在土地上的诉求越来越多,市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保障房等都要土地财政的支撑。负责某市地铁建设融资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地铁的建设资金中,就有大量投入直接或间接来自卖地收入。

严跃进表示,这就必然造成一种结果,即一方面高价卖地,另一方面低价收地,由此才能满足地方财政对资金的需求,但也最终造成了高房价和征地纠纷,还有违规卖地等情况。

3月12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公布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督察发现,地方一些市、县政府主导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当前土地管理面 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2013年例行督察共发现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2.38万个问题,涉及土地面积20.12万公顷,主要包括违规占用基 本农田、违法违规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违规出让土地、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融债等六大问题。

曹建海表示,通过土地赚钱容易,这就让地方政府把精力过度放在经营土地上,而忽略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高科技等实体经济产业转向追逐暴利的房地产行业,扭曲产业结构升级,最终使整个经济体被房地产绑架。

严跃进表示,土地财政滋生出的风险,最终会转嫁到普通老百姓身上。

4月9日,国土资源部公布,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决定对内蒙古、安徽、河南、湖北、广东、宁夏存在的严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这是继2007年以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第二次采取此类的措施。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特价房海南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