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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当前楼市:房地产黄金时代终结拐点逼近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8-23 15:15

[摘要] 7月末,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即便是最坏的情况,哪怕房价下跌50%,“我们的不良贷款都可以承受,银行业不存在着被房地产商挟裹这一说法。”

房地产沸腾的黄金时代终结 楼市未来走向哪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著名经济评论人叶檀日前表示,房地产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尤其是住宅地产,但房地产价格不会大幅下跌。

叶檀表示,据观察,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大部分是住宅地产的泡沫,商业地产的泡沫很少,因为商业地

产和实体经济是紧密相连的,它不能脱离消费群体,因此商业地产不容易产生泡沫。叶檀同时表示,但也不能大意,因为商业地产的风险就在于产生泡沫。

叶檀认为,商业地产的黄金时代依然存在,但如果以现在的趋势继续上涨,恐怕会接近尾声。叶檀表示,商业地产的价格不能上涨得过快,否则可能会透支商业地产的投资前景。(.证.券.时.报.网)

叶檀:经适房变身金融期权产品

建设保障房有两难:一曰土地难;二曰资金难。为解决资金难题,上海住房保障体系推出共有产权房,其实质是以现代金融产品解决住房难。

上海将申购者和政府以一定比例"共有产权"的模式引入经济适用房,2009年底,上海在徐汇、闵行两区实施共有产权房试点,房源销售基准价在每平方米4800元~5200元,有1819户家庭最终签约购房。居民和政府按"七三开"共有住房产权,还将推出"四六开"等方式。今年3月,上海市政府正式对外发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对经适房的销售价格、浮动范围、产权份额等作出规定,并明确提出"共有产权"的运行机制。预计至今年年底,全市可供房源将达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

为了缓解保障房的资金压力,上海市让保障房向期权产品靠拢,虽然不符合保障房的公益性质,却是目前相对较为公平、现实的做法。笔者反对经适房,主张建立廉租房与公租房体制,但站在现实的基础上,如果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不得不纳入经适房,共有产权房起码可以做到相对公平。

这并非上海独创,国内少数地方政府曾有试点;英国早在二战后,就采用共有产权办法解决问题。

政府与共有产权购房者之间形成了双重权利关系。

首先,政府让渡给共有产权购房者一个权利,购房者所拥有的70%份额可以按照周边房价打九折。此时政府付出的经济代价包括,免收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其他税费的减免等。

其次,政府再给共有产权购房者一项期权,5年后共有产权可以转让,购房者能够拥有完整产权,而不仅仅局限于使用权。但此时,政府也给自己预留了一项权利--政府的住房保障机构拥有优先回购权,规定购房人和保障机构按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上市转让收入。

在这项共有产权的金融产品中,基本可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购房者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打九折的,但购房者无法得到的资本溢价,因为他拥有的是5年内不能交易的不完整产权。购房者还失去了市场自由交易的选择权,他无法选择交易对象,在5年后只能优先出售给政府。政府在初期支付成本之后,得到的是出售70%的产权所获得的大笔现金,以及5年后优先收购产权的权利。

所谓利益共享,主要表现在房价节节上升之时。此时,购房者与政府手中的产权的市场价都在上升,双方都获得了资本利得。购房者此时希望获得的是全部产权,将房产在市场交易收获溢价。但此时,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一定会回购70%的产权,从而收获全部的市场溢价,购房者所能获得的资本利得就是30%的产权溢价。双方利益共享,政府所享受的蛋糕份额更大。

所谓风险共担,主要表现在房价下滑时。如果房价下挫甚至房价下挫超过一成以上,加上贷款利率等,购房者不仅不能获得资本利得,还会倒贴本息。此时,政府绝不会行使优先回购权,购房者同样不愿意从政府手中购买剩余的30%产权,双方手中的产权价值都在下降,但由于产权互相牵制,只能保持原状,止亏出局的成本较高,双方共同承担亏损成本。上海城投置地集团董事长俞卫中说,在理想条件下,共有产权房销售能较快实现成本回收以投入后续开发,并能有3%左右的利润。

严格来说,政府出售的是房地产产权方面的期权产品,主要目的是回笼资金,加快建设,与购房者风险共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别怨谁。

政府不再承担低息贷款可能出现的坏账之责,也不愿意建造诸多没有风险机制的经适房。近年来,上海先后三次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人均可支配月收入限额从2300元放宽到3300元,人均财产标准从少于9万元放宽到少于12万元。

你是住房夹心层吗?你是刚结婚需要首次置业的人吗?请购买住房金融产品--共有产权房。这是在夹缝中生存的购房者、地方政府创意的体现,夹缝中生活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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